2013.10為依親行賄5千 陸婦被判徒刑

kaka 2013-11-7 1588

中國大陸籍60歲婦人黎祖高,與台灣9旬楊姓老翁在大陸結婚10多年,今年7月底,黎婦為申請來台依親居留,與丈夫到移民署面談,黎婦央求郭姓專勤隊科員帶她到員工餐廳買午餐,在走廊掏出5000元現金行賄科員。台北地院審理後,依行賄罪判處黎婦3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內應支付國庫3萬元。

判決指出,在今年7月30日,黎婦為申請來台依親居留,前往北市廣州街移民署台北專勤隊面談,在走廊突然掏出5000元現金,塞進接辦郭姓科員的口袋,還說:「你們辛苦了,幫幫忙,讓我們通過。」郭姓科員見黎婦公然行賄,找來其他同事協助,以現行犯逮捕黎婦,將她移送法辦,遭檢方起訴。

確實與台灣老翁結婚10多年
法院審理時,黎婦辯稱她只想加速辦理來台依親流程,慰勞辛苦的專勤隊員,法官最後審酌兩人確實在大陸結婚10多年,且坦承行賄犯行,由於行賄金額在5萬元以下,因此從輕判處黎婦3月徒刑,同時宣告緩刑2年。

【本文轉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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