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臺灣拿到身份證,辦好臺灣護照,訂好機票,出發去大陸(鄭州)。
二、 10/23到達新鄭機場,來到“臺胞證簽注”處,想要辦理一次性臺胞證。結果被當場告知:現在不能辦理一次性臺胞證,這是新的規定。傻眼:我一周前打電話給新鄭機場,確認可以辦理一次性臺胞證,現在卻不可以了。沒辦法,只有先入境再說。
三、 回家后過幾天去村委會找書記開一個注銷戶籍證明,蓋村委會章。
再開同一人證明,蓋村委會章。(雖然不知道同一人證明有沒有用,但先開了再說)
四、 11/1先拿著臺灣的護照去工商銀行開一個新的戶頭(因為沒有臺胞證,所以只有用臺灣護照)。再把原有的工商銀行戶頭錢全部轉入新的戶頭,用大陸的身份證注銷舊的銀行賬戶。(費時約30分鐘)
五、 11/1去當地派出所:帶著大陸自己的身份證,大陸全家的戶口本,臺灣的身份證,村委會開的兩個證明。找負責的員警,在戶口本上蓋“注銷”章,然后開一個“刪除戶籍”證明,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另外同一人證明也蓋了派出所戶口專用章。(費時約15分鐘,沒有收費用)
奇怪的是:派出所居然沒有收走我的身份證。
六、 去漯河市區公證處:帶著臺灣身份證,臺灣戶籍藤本,大陸戶口本,大陸身份證,“刪除戶籍”證明,交費用120元,預計4個工作日后來拿公證書。(費時約10分鐘)
七、 去漯河市區出入境管理處,詢問能否辦理臺胞證:被告知一次性的和5年期的臺胞證都不能辦。
我:那我怎么出境。
出入境:沒有過這樣案例,別人都是除戶籍后,就沒有到過出入境了。
我:…………………………………………
八、 11/11拿到公證書。心啊一直揪著,出境時候出不去怎么辦………………
打電話給新鄭機場邊防檢查站:確認拿著在簽注有效期內的《大陸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可以出境。
但心還是放不下來啊……
九、 12/11新鄭機場順利出境,回臺灣了。
十、 12/20上午到海基會驗證公證書。
十一、 12/20下午到移民署,帶著經海基會驗證公證書(自己又復印了一份)和紫本的《大陸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取號,交給承辦人員。
承辦人員查看公證書正本,收走復印件。《大陸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剪角后還給我。
承辦人員:這樣就全部好了。
我:以后還要再辦什么嗎?
承辦人員笑了:以后什么都不用辦了。
六七年的時間,一路走來,都是在這里查看辦證信息,看大家的經驗。
今天,把自己的注銷戶籍的經過分享給大家,僅供參考!
大陸各省市狀況不一樣,最好先打電話確認:
重要提示:去派出所注銷戶籍前把必須辦的事情一定先辦好,比如:
1、《大陸人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假如簽注過期,一定要先辦理簽注。
2、銀行賬戶。
3、大陸房產
4、其它要用到大陸身份證和戶口本的事情。
祝大家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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