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起:三點一萬名中配外配 可享勞退

kaka 2014-1-1 3661

〔自由時報記者李宇欣/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獲准居留而在台工作的外籍或中國大陸、香港與澳門配偶,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預計影響目前在台就業的一萬七千名外配及一萬四千名中國配偶。

根據三讀條文規定,將勞退適用範圍納入「與我國持戶籍民眾結婚,且獲准居留在台灣地區工作的外國人、中國地區人民及港澳地區居民」,且符合上述條件的民眾,倘若發生配偶離婚或死亡等情況,仍可享受勞退新制。

修法後,雇主如果沒有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處新台幣兩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月處罰。

另外,這次修法也擴大自願提繳範圍,將自營作業者納入;未來自營作業者依然可享有賦稅優惠,並得以銀行自動扣款的方式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保險局總經理羅五湖在法案初審時指出,預計修法後影響一百三十一萬名自營業者,未來包含計程車司機、攤販等都可自願依勞退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
最新回復 (6)
  • liyu 2014-1-12
    引用 2
    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大陸配偶长期居留也有劳保年资吗
  • 糖糖 2014-1-12
    引用 3
    Quoteliyu 發表於 2014-1-12 15:49
    雇主須強制提撥退休金,大陸配偶长期居留也有劳保年资吗


    只要有依親證了,雇主就必須全交,我之前在燦坤上班也是全買的,6%的退休金,另外私人企業只要不是很小的,他們都會買,而且必須買^0^
  • jojo73614 2014-1-12
    引用 4
    Kaka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 kaka 2014-1-13
    引用 5
    不清楚什麼時候開始實施~等看到新聞,再發出來
  • kaka 2014-1-20
    引用 6
    Quotejojo73614 發表於 2014-1-12 22:05
    Kaka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已經103年1月17日修正生效
    勞工退休金條例(勞退新制)103年1月17日修正生效,本次修法重點如下:

    受僱且適用勞基法之外籍配偶、大陸(含港澳地區)配偶納入強制提繳對象,及99年7月1日後取得本國籍之勞工已可適用勞退新制
    修法生效後新僱用適用勞基法之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為勞退新制強制提繳對象,雇主應自到職日起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退休金個人專戶。
    至於修法生效前已受僱適用勞基法之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99年7月1日後至修法生效日前取得本國籍之勞工,仍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者,應自修法生效日(即103年1月17日)起適用勞退新制,但勞工如欲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規定(勞退舊制),應自修法生效日起6個月內(即103年7月16日前),以書面向雇主表明,一旦選擇適用勞退舊制後,不得再變更選擇適用勞退新制。
    【為簡政便民,勞保局將依適用勞基法投保單位勞(就)保生效被保險人資料逕予提繳勞退新制,並另函通知。】
  • jojo73614 2014-1-22
    引用 7
    Kaka、我現在是長期居留也可以享有勞退嗎,我在一間公司工作到現在四年了。是從修法生效後開始雇主就要提繳6%,還是之前四年都要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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