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重慶。2009/1/9日結婚,
2010年1月在臺灣生下女兒,
2012年6月在臺灣生下兒子,
兒子是重度聽損有身心障礙手冊。
來臺灣後跟公婆住。
2014年元旦我大陸爸爸過世我首次返回大陸。
12天後回到台灣,發現老公在這期間外遇。
在幾度爭吵後老公寫下切結書。
我們在爭吵中走到今天,
老公又有外遇對象,這次還很堅持一定要離婚。
我要到2016年4月底長期居留滿兩年。
我來臺灣後沒有工作一直在家帶孩子侍奉公婆。
現在如果先生堅持離婚,我該怎麼辦?
我的孩子非常可憐,還是殘障小孩。
他需要我我也捨不得他。
誰能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