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几个疑问希望Kaka能帮忙解答。感谢!
1、我是明年5月25日依亲满四年,每年都超过了183天,也不曾出境超过3个月。但是工作的关系,未来2.3年会生活重心在大陆。所以我是明年5月25日就申请长居。还是等2.3年之后能在台湾长住了在申请长居。
还有就是如果明年申请,5月25日满四年时人在大陆一时不会回来,等10月份回来再申请也是看依亲证发证日2013/05/26-2016/05/25这四年的时间吧?
2、因为个人身体的原因,一直没能怀孕(一直有在台湾看医生),但是如果最终都没能生宝宝,以后申请定居的时候会有影响吗?
3、出生公证即是长期有效,是不是下次回大陆有空的时候就办理好。现在就寄到海基会,几年之后申请定居的时候再用吗?这个我不是很清楚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