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大陸的機票,建議用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購買,因為往返都會使用這個證件。
回大陸這些證件當然都要帶著,有先前的銀行卡也最好帶著,如果卡里有一些錢你需要取出來,或者變更一些設定,現在銀行大都是要帶身份證和卡才可以辦理。因為之後身份證會註銷,如果取款密碼忘記了,卡掉了,或者網銀密碼也忘記了,綁定的手機又是很久之前已經沒用的手機號,等沒身份證之後,你再要去改就很麻煩,就不要去賭,至少在除籍前把錢處理了,或者知道密碼這些,將來需要的話,也可以隨時把錢轉出來。
回大陸先去出入境管理局申請新的簽注,定居簽注,會看你台灣的身份證和戶籍謄本原件,大陸身份證和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申請簽注利用大廳的機器免費拍照。定居的領卡收據不會給你,因為有收據到時候就可以領通行證,但他們要確保你戶口註銷掉了,才能給你通行證。過1.2天他們會先給你 註銷戶口通知書。戶口註銷通知書:
定居簽注一般要5到7個工作天,如果還有需要在大陸期間搭汽車火車這些,那建議拿到註銷戶口通知書也先不要去派出所辦理手續,原因是辦理手續后,你身份證就被沒收了,而大陸通行證這個時候還沒做好簽注,你即使所有手續都辦完,你手裡也沒有有效的證件,就不好搭車,而使用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購買車票,不能網上購買,只能在窗口購買。
要辦理的戶口註銷,你可以拿身份證和戶口本還有出入境發的 註銷戶口通知書去對應的派出所辦理,一般就你戶籍的管轄派出所,派出所可能就讓你寫個申請,他們就給你註銷了,最好請他們至少開2份證明(1份給出入境管理局以便領取大通證,1份給公證處),櫃檯說之後都還可以去申請這個證明的樣子,而內網的戶口詳細資料頁也可以請他們印個2.3張備用(我的沒有機會用到)。
注意:這個戶籍證明,如果他們不給多開,則你自己一定要去掃描或者影印下來,之後回台灣申請台胞證的時候必須需要這個,也就是有大陸派出所蓋的戶籍專用章的除籍證明。 (!!!公證處公證的除籍公證書不能當作除籍的證明來申請台胞證!!!)
當時開的2個證明:
戶籍系統的個人信息頁
接下來就是拿其中一份註銷戶口的證明給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才會把你的 大陸通行證給你,上面會給6個月一次的定居簽注。
另外一份註銷戶口的證明是拿去公證處,要提供台灣身份證,戶籍謄本,派出所的證明,大陸通行證也提供了,防止萬一,畢竟待的時間有限,如果到時候又少文件,人都回台灣了,也不好提供。
如果出入境,派出所及公證處離的比較近,註銷戶籍和公證一天就可以完成。 最浪費時間的就是等待定居簽注。 公證書一般不會當場給,他們要等公證書從公證員協會郵寄出后才會給你,所以我的就是讓朋友代拿,然後順豐郵寄到台灣。
時間:
1月初申請定居,因為在25號前,預估時間是第二個月底審核,最終是2月27日通過審核,開始制證,但實際拿到是3月11日,詢問移民署說人數比較多,所以做公文的時間有點久。3月12日下班後申請戶籍,3月13日中午拿到身份證,同時申請兩份戶籍謄本,晚上剛好領事局延長辦公,就當天申請護照,3月19日中午拿到護照 3月31日返回大陸,4月1日申請定居簽注,4月3日還是4日收到通知可以領戶口註銷通知書,因為簽注還沒辦好,所以電話說等過幾天再去領,清明假期從4號到6號,4月10日是第七個工作日,當天去領戶口註銷通知書,然後去辦理戶口註銷,簽注也辦好,等註銷完就當場領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然後帶這些證明和證件跑公證處公證,實際開具公證書日期4月12日,費用150人民幣,省公證員協會4月24日郵寄往海基會,5月2日到達海基會。
一些經歷:
1.想在過程中讓出入境或者派出所開具同一人證明,都被拒絕,有的本來就不給開,現在上級也不讓開這些證明,只能下次帶戶籍信息頁及台胞證回去試試能不能更改一些手機和銀行帳戶。為什麼要開通一人證明呢?以前有其他網友分享,有這個證明可以去辦理房產或者銀行的資料變更,變更資料就是大陸身份證換成台胞證資料,但這2個證件同時你只能有一個,有大陸身份證的時候你沒台胞證,等你有台胞證的時候你身份證早就收回去並且註銷戶籍了,那銀行或者房產,你去申請變更,你無法同時提交這2個證件出來,辦理手續麻煩,但這次被拒絕,出入境的意思是當時因為這個問題請示過部裡,應該是中央部裡吧,部的意思是,這本來就應該是企業自己的判斷,可以通過系統裡的照片現場提供的資料等對比來判斷是不是當事人,不能把這個驗證證明的責任丟給政府機關,所以不予出示證明,而派出所的意思是,你提供台灣身份證給我,我也無法確認那是不是真的,他們只能根據他們接到的通知來辦理業務和出事對應的證明,也就是說除非出入境管理局給派出所的通知書上會寫你大陸身份證多少台灣身份證多少給你辦理除籍,我才可以在證明裡來證明,否則我只能證明你大陸的,但出入境提供的通知書也是制式的文件,所以還是無解。但對於山東省濟南市來說,只有房產的資料變更,出入境可以協助處理,理由是曾經也有人有這個困擾,他們都是政府部門,而政府部門內部可以發協查通知,後來因為這個事情,房管局和出入境的領導有坐下來討論溝通過,所以如果濟南的陸配定居台灣,可以拿這些證明給房管局,房管局會通過內部發出入境驗證是否是定居事實,確實是事實後就可以變更房產資料。
2.也因為可能牽扯到後續辦理銀行帳戶有麻煩,建議帶好銀行卡身份證在還沒註銷戶籍前把一些手續辦理好,比方知道密碼多少,網銀弄好,必要的時候無法更改帳戶資料,也還可以把錢通過atm全部取出來,在窗口要查詢及辦理業務都必須帶身份證還有對應的銀行卡,只帶身份證就變只能掛失卡片再補卡才行,比較麻煩。
3.我此次辦理除籍的時候,派出所只給的個人信息頁,帶去出入境,他們不認可,說雖然資料很全,裡面也寫的很詳細,也就是我圖中框起來的部分,但這個是給領導審批,字太小,需要派出所開個簡潔明了的證明,後來他們之間通了電話,要人再回派出所,再給開了戶籍證明,當然在我的要求下,開了2份,因為效期只有一個月,派出所說,如果以後有需要,可以再過去開,派出所說,上面的公文里,牽扯到戶籍註銷的證明,就只有這一個格式的,如果出入境還不認可,他們也沒辦法,同是政府機關,還都這麼麻煩。
4.現在大陸通行證平時辦理的時候可以選擇郵寄,但申請定居的必須親自領取,因為出入境要看到你確實註銷戶口了才會給你,而自取常常會給放到自動取卡機器里,根據那個辦理的收據來取,正常來說辦理定居的卡,他們要留下來不放取卡機器,但最後他們給我收據的時候,讓我可以去領卡,他們去問卡在哪,結果答復說,給送到機器里了,麻煩來了,取通行證要憑收據和身份證,而收據是給我了,沒身份證呀,都註銷掉了呢,最後他們只好找了個保全,去機器上選擇代領的方式把我的通行證領出來給我。5.分享大通證買票的部分,這是親身經歷,也就是我先發郵件和網上查到資料也順便打電話問過,可以用大通證現場買票,網上嘛12306網站也沒說可以,app上也沒的選,所以大通證不能網上買票,所以我後來在除籍後就拿大通證去櫃檯買票,售票員就把證件切到大通證給你出票,不會有一點疑慮,只是進站的時候,現在大都提供二代證自動驗票進站候車,我是大通證就索性走人工檢驗通道,檢驗的人大概是沒看過大通證買票,盯着屏幕蠻吃驚,再看大通證,再看看屏幕,再看看我,才讓我進去。
補充:
有人擔心不給開註銷戶籍的證明,這個應該還是要給開的,山東省的這個,我在網上找到對應的pdf文件了,有一樣的格式
另外公安部網站也有說明
http://www.mps.gov.cn/n2255079/n4876594/n4974590/n4974592/n5450719/index.htmlhttp://www.gov.cn/xinwen/2016-08/11/content_50988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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